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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6日!“反杀入室行凶者”家属将向山东高院提起申诉

时间:2021-03-26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不详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原标题:3月26日!“反杀入室行凶者”家属将向山东高院提起申诉

来源:正观新闻

张某惠与宋立英因“债权转让”问题在电话中争吵对骂,凌晨时分,张某惠纠集8人,带着军刺、棍棒、砍刀来到宋立英家门口。当时,宋立英家中有老人、父女和儿童。门开后,多人冲进房屋与宋立英及其司机王晓波发生冲突。对方1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,2人重伤,1人轻伤。

该案就是让人膛目结舌的“山东烟台8人入室行凶遭反抗,致1死3伤”的案子。此案发生在2015年10月14日,山东省烟台市。

3月25日,正观新闻记者从宋立英家属处获悉,将于3月26日向山东高院提起申诉,“希望山东高院能够重新审理此案,将暴力歹徒绳之以法,还宋立英迟到的正义。”

(#反杀入室行凶者被判防卫过当#微博热搜)(#反杀入室行凶者被判防卫过当#微博热搜)

据正观新闻此前报道,该案在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和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均以“防卫过当”为由,判宋立英和王晓波故意伤害罪。二审期间,宋立英和王晓波被判有期徒刑7年和6年。判宋立英和王晓波故意伤害罪。二审期间,宋立英和王晓波被判有期徒刑7年和6年。

2020年1月,宋立英的家属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状,请求认定宋立英行为属于正当防卫、改判无罪。同年7月份,王晓波的家属也向烟台市中院递交了申诉状。2021年2021年1月7日,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宋立英和王晓波家属发放“驳回申诉通知书”。通知书中,烟台市中院认为一审、二审对宋立英、王晓波“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。”故维持原判。

(山东省烟台市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)(山东省烟台市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)

2021年3月25日,正观新闻记者从宋立英家属处了解到,“将于3月26日向山东高院提起申诉。”为弟弟宋立英奔走多年的宋雪雁表示,“我们于2020年1月递交到烟台中院的申诉书被驳回,对于驳回意见我们不认同,代理律师也不认同,我弟弟也一直坚持自己无罪,应属正当防卫。”

宋雪雁告诉正观新闻记者,她依然相信,随着正当防卫条例的补充,一定会还宋立英公道。“希望这次能推动案件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吧。”

3月25日,宋立英的申诉律师、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对正观新闻记者说,将在3月26日提交到山东高院的申诉书跟2020年提交到烟台中院的申诉书在内容上基本一致,“我们认为,一审法院在判决事实上没有太多争议,就是法律适用上有非常大的争议。”

(事发在宋立英的家中)(事发在宋立英的家中)

范辰律师表示,这次在申诉书主要增加了两高一部关于《正当防卫指导意见》中的一些内容,其中,司法实践通常称《刑法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正当防卫为“特殊防卫”。刑法作出特殊防卫的规定,目的在于进一步体现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”的秩序理念,同时肯定防卫人以对等或超过的强度予以反击,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,也不必顾虑可能成立防卫过当因而构成犯罪的问题。司法实践中,如果面对不法侵害人“行凶”性质的侵害行为,仍对防卫人限制过苛,不仅有违立法本意,也难以取得制止犯罪,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的效果。

责任编辑:祝加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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